都市寻梦女人的情殇:女人花

首页
字体:
上 章 目 录 下 页
都市寻梦女人的情殇:女人花第1部分阅读
    《都市寻梦女人的情殇:女人花》

    爱组成的图画

    琳达·杜妮温  1962年秋天的一个夜晚,隐隐约约的月光洒在福特车白色的引擎罩上。我家的车道两旁是两排粗大的、长满了青苔的橡树,杰森开着车在橡树间摇摇摆摆地穿梭着。出于害羞,我静静的坐在副驾驶座上,靠着车门,把玩着我那头棕发中因喷了发胶而硬梆梆的一绺。一盏路灯照亮了我的家,车就在灯下摇摇晃晃地停了下来。有好一会儿,杰森一直没有熄灭引擎。我小声叹了口气,只有我自己能听得到,最后偷偷瞥了一眼他那棱角分明的嘴唇。这张唇衬着他高高的鼻梁,使他看上去更加英俊。我整个高中时代都在梦想的约会即将以一张“我们下辈子再见吧”的字条而告终。  杰森在我家门口紧紧抓住了我的手,说:“琳达,有机会我们再见面吧。”  我本来想好了要说些什么,可那些话就像花生黄油一样粘在了我的舌头上。于是我没有说什么鼓励他再约我出去的话,而只是笑了笑,说:“谢谢你陪我度过了一个美妙的夜晚。”  我们互道了晚安,门口停车处刺眼的光照得他眯起了眼睛。接着,他望着我,一双眼睛像绿宝石一样闪闪发光。我全身的每一根神经就仿佛是在照快照一样记录了这个时刻:夏日湿热的空气碰触着我们紧握的手,月光穿过我家院子里高高的松树洒下来,蛐蛐在我们身边奏着交响曲。甚至他喷的古龙香水与树木的味道混在一起的气味也没有逃过这张快照。  他走后,我关上灯,心就像是一颗沉入大海的石头。“我葬送了跟杰森约会的机会!”我大声嚷着,在一片漆黑中独立着,靠着半开半掩的门。我听着远处他的车发出的轰鸣声,心想,等他再打来电话,恐怕我的电话机已罩上厚厚的一层佐治亚州的尘土啦。那天晚上,我把遭到拒绝的滋味吞了下去,那滋味可真不好受。  一连好几天,我都沉浸在对自己的厌恶中,要不是我为了所谓的“完美的约会对象”而死要面子,导致我掩藏了自己的真实个性,我可能早就品尝到浪漫的滋味了。倘若杰森不那么受人欢迎,或者没那么聪明,再或者他长着一张卡西莫多(法国作家雨果小说《巴黎圣母院》中驼背敲钟人,长相丑陋——译注)的脸,我就不会害怕向他展示真实的琳达了。可是他身兼数职,既是橄榄球队和篮球队队长,又是班长,还在我们这个小镇上的电台做音乐节目主持人。我除了被他的能力和威望所征服外,还被他的英俊相貌所倾倒,而他的聪明机智又让我肃然起敬。  想起即将进入大学,我便很快把对杰森的短暂的情感连同我会被拒绝的感觉深深地埋在了心底。  23年后,我在一次班级聚会上又见到了他。  “你看上去好极了!”杰森一边拥抱我,一边说。我注意到他的双鬓已染上了秋霜,就跟乔治·汉密尔顿的一样。我们随意地聊着,可是没过一会儿,旧日的恐惧又浮上心头,弄得我很不自在,于是我便招呼来一大群旧日同窗跟我们一起聊天。  1996年春,那时,盖尔·西在她的《旅途》一书中所罗列的成年人的危机,我大多都已经经历了。一天,我接了一个电话,电话里传来一个很有男人味儿的声音,我很是惊讶。他说我的名字时兴高采烈,让我怀疑自己在《读者文摘》举办的抽奖中得了奖。  “琳达!听出我是谁来了吗?”  “没有。”我说,一边在脑海里搜索我以前认识的所有男人。  “我是杰森啊。”  我先是吃了一惊,接着我和杰森就开始谈起上学时的零零碎碎。我们就像是两个活泼顽皮的五岁孩童,一头扎进了记忆的沙堆,笑着大谈我们当时所做的许多有意思的事。带着一份诚实,我们探讨了彼此的人生、过错和失败,这让我们彼此都感到很舒服。我们的友谊就在真诚的基础上建立起来。  突然,杰森问了一个让我吃惊的问题。  “琳达,你还记得毕业后我们的那次约会吗?”  “嗯,我记得你那辆白色老福特车。”  “我们当时都怎么了?你怎么看那次约会的?”  我大笑起来。“你拒绝了我!你一次电话都没再打过!”  “不,琳达。让我来告诉你事情的真相。我当时很不自信。”他坦言说,“你有些孤傲冷淡,而我住在镇上的贫困区。我配不上你。我不敢再见到你。但这些年来我一直都在惦记着你!”  他的告白是那么的甜蜜,我堆积了34年的遭人拒绝的高墙呼地一下倒塌了,就像是压在奥利奥奶油饼干盒子最下面的曲奇饼干被压碎了似的。第一次,我看到了真实的杰森——一个敏感、诚实、富有爱心的男人,一个跟我一样有着恐惧感的男人。  现在已是仲夏,而我已把昔日我对杰森的“快照”换上了新的内容——比如说,每个黄昏,当一缕金色的阳光扫过宽阔的河面洒在绿草如茵的岸边,杰森和我就坐在岸上。这一幕,我的感觉就把它记录了下来。或者是当我们把脚悬在浮动船舷边,看着河心的水起起伏伏地跳着芭蕾舞时,我记录下了河水有节奏地拍打着帆船的声音。  最美的便是由温柔的拥抱、开心的大笑以及两个有勇气一同拍摄心灵快照的朋友间日渐浓厚的爱组成的图画。&nbsp&nbsp

    睡衣为媒(1)

    埃伦·乌尔巴尼·希尔特布兰特  人们都期望着听说我由于精神错乱而参加了和平队,去为人类作贡献,或是去帮助那些不幸的人,诸如此类。事实是这样的,我极其渴望冒险,而对于一个囊中羞涩、几乎连点零星资金都没有的人来说,这似乎是最好的法子。这就是为什么在我22岁那年,我就去了危地马拉,住进了山顶的一座小土屋,离那儿最近的一条路也要走18公里。我搬进去的当天,迎接我的是一条响尾蛇,盘绕在用木头和绳子捆扎成的床底下。我拿着一把大砍刀对着它一顿乱砍。没过多会儿,就有一位路过的邻居停下来,指着那些在我那土坯房的墙壁中居住的昆虫,告诉我哪些“不会伤害”我,哪些“肯定会杀死”我。自从经历了毒蛇一事之后,每天晚上我拿着蜡烛凑到墙边,在上床之前用远足穿的靴子捻死几只蝎子啦、大毒蜘蛛啦,似乎都成了小菜一碟。在这种情形下,当我的一位在和平队服务的男性朋友邀请我跟他一起长途跋涉,去古老的危地马拉首都安提瓜,到那里的一家美国人开的酒吧里观看超级杯赛时,我迫不及待地接受了邀请。  由于要在115华氏度(约摄氏度)的沙漠高温中长途跋涉、乘坐巴士,我便穿了一件紧身连衣长裙,懒懒散散地套在身上,把一头红发在头顶挽了个髻。等到了目的地,我们被太阳烤得够呛,浑身脏得不得了,只想往椅子上一靠,像个植物人似的坐在电视机前一动不动。我的同伴竟然选在这个时候告诉我,我当时看上去是多么的糟糕。“最糟的是,”他说,“你那条裙子看起来像是件睡衣。你看上去就像是穿着睡衣似的。”他觉得他嘲讽我的话很是有趣,便转过头朝着我们周围其他的和平队志愿者和美国人一个劲儿地说:“喂,我说,你们看她是不是像穿了件睡衣?”坐在我前面的一个男子慢慢回过头来,直直地盯着我的眼睛。“我觉得你简直美极了。”他说,然后又专心看起球赛来。他的话令我震惊得无言以对。  第二天,我回到了自己的小屋里,琢磨出一个计划。在离开安提瓜之前,我向周围的人打听了一下,得知他叫弗兰克,跟我一样是和平队志愿者,住在离我那儿有十小时路程的村子里。我的任务就是安排我们两人在首都偶然邂逅。每个月的第一个周末,志愿者们都会齐集那里,领取每个月的生活补贴。这样他就可以有机会约我出去了——这是因为年轻的女子从不会主动出击,更不会约一个男人出去。所有信奉天主教的循规蹈矩的女孩儿小时候在教区学校里都被灌输了这样的思想。可是问题在于,那次集会后我确实见到了他,但他并未约我出去,而从那之后的六个月里我都没再见到他。于是,我做出了我希望正规的教区学校能大力提倡的举动:我打破了陈规旧矩。  我给弗兰克去了一封信,邀请他在美国大使馆举行的一年一度的美国独立纪念日舞会前夜与我在首都共进晚餐。我先是帮他回想起我是谁,最后告诉他,我会在约会前夕给他发封电报,通知他见面的时间和地点。“如果你不感兴趣的话,”我在结尾写道,“那就别来见我,以后我也不会再打扰你了。”我把信拿给当时在和平队办公室的所有男人看。“你觉得我写得怎么样?”我问,“我想确定这样说不会显得太直白,或是太愚蠢。”大家都响亮地回答说,你写得太完美了。一个亲密的朋友说:“我等这样的一封信都等了一辈子了。不要做任何改动。”于是我屏住呼吸,把信塞到办公室里他的信箱中,接着回家去了。  到了第二天中午时分,我已经在18公里的山路上走了个往返。由于发生了一系列奇怪而不幸的事,牵扯到三条响尾蛇、一只鸡和一块大理石石板,我最后又搭车回到了大使馆,填写一份报案表。这是我第二次离他的办公室这么近,与第一次已隔了两天。我想,这时绕道过去瞧一瞧弗兰克是否已来过并看了信应该正是时候。我从后门偷偷溜进去,差点儿就被他看见。他正坐在沙发边上看我的信呢。我看着他,他手中握着一支笔,身子向前倾了倾,开始动手写便条。我知道他没有察觉我就站在他身后,于是偷偷走近了一点儿,越过他的肩膀去看他写些什么。这样,如果情况不妙,我就可以从后门迅速逃走,而不必忍受当面被拒绝的羞辱。“亲爱的艾伦,”他在信的开头写道,“你可以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给我发电报,我都会立即去与你相会。”一下,两下,三下……我不住地捅他的肩膀。他见到我,满脸的惊讶,我笑了笑,说:“我在这儿呢!”  我们手牵着手溜达到了“汉堡王”——这在那个地区就算是非常奢侈的饭店了——筹划我们在未来一个月的第一次约会。我们确定了下次见面的时间和地点,还谈到了东方的宗教和西方的政治,没想到我们的观点竟完全一致。后来我们又溜达到了我返程的车站,挥别前,他还亲了亲我的脸颊。等我终于回到家,夜色已深,我定下心来,凑着烛光给一位在美国的朋友写了封信。信末我又添了句附言:“我刚刚跟我将要托付终身的男人约会了。”  我们原本约在7月4日那天在首都共进晚餐,未料到最后竟连着一个星期一日三餐都在一起吃了。三个星期后——这比我们计划的下一次见面提前了一个星期——一位憔悴的同事经过艰苦跋涉爬到了我所在的山顶,给我送来一封电报。电报是这样的:“我们再也不要分开这么久了。爱你的弗兰克。”于是我们就安排每个月有一个星期要到对方所在的村子去工作,这样便如愿以偿了。圣诞前夜,就在他第一次对我说我很美的那个小镇上,在一座古老的寺院里,他跪下来请求我嫁给他。

    睡衣为媒(2)

    在那个美妙的晚上,夜色愈来愈深,我们就找了一家静谧的饭店,就着葡萄酒、奶酪和烤羊肉庆祝我们的好运——这跟我们平日里吃的豆子啦、鸡蛋啦简直太不一样了。在美国中部,圣诞节是全家聚会的节日,因此我们就成了小饭店里惟一的顾客。直到我们吃了一半的时候,才进来一对上了年纪的夫妇,在我们旁边的位子上坐了下来。真奇怪,我们在心里琢磨,到处都是空位子,他们怎么就坐在我们身边呢?不过,我们很快就转移了注意力,不再理会他们。用完晚餐,我们起身准备走进茫茫夜色中去,突然那位老妇人伸出手碰了碰我的胳膊。“不好意思,”她一边握住我的手,一边说,“我不想在这样一个特殊的夜晚打扰你们,但是我必须要问你们一个问题。你们两人看上去那么幸福,这是不是一个特别的时刻?”弗兰克冲我点了点头,微笑着答道:“是的,夫人,这确实是个特别的时刻。今晚,我请求她做我的妻子。”老妇人转过头去凝视着那位老先生,两人会心一笑。接着那位年迈的绅士先是看了看我,又看了看我的未婚夫,对他说:“50年前的这个夜晚,我做了同样的事。在这个圣诞前夜,我们祝福你们像我们一样永远幸福快乐。”  那年春天,我们在弗吉尼亚州结婚,家人和我们珍视的朋友都来参加了婚礼。一个女孩不仅带来了一份礼物,还带来一封两年前我写给她的信。信末有句附言:“我刚刚跟我将要托付终身的男人约会了。”  如果我们不去体味彼此的空虚,我们就不会找到唾手可及的深深的爱。  ——黛博拉·奥利弗

    成双成对与孤男寡女

    丽兹·柯蒂斯·希格斯  我是一个年逾30却还一直单身的女人,根本不在乎结婚典礼。不,不仅是不在乎,我实在是讨厌结婚典礼。我总是坐在教堂内的靠背长凳上,看着人们成双成对地把教堂填满,就像是在往大平底船上装载货物似的。而我就一直小声嘀咕:“我的另一半又在哪儿呢?”这个特别的婚礼惟一能让我看着顺眼的就是新婚夫妇对彼此表露无疑的爱意。  新娘跟我姓氏相同,这就意味着在她发誓的整个过程中,我在内心默默地跟她一起发了誓——嗨,不过是以防我永远没有机会对自己说这些话,要么是为了我某一天果真结婚而作演练。仪式结束后,我注意到一个男人独自坐在我后面的第二排,他相貌英俊,面带微笑,而且左手上没戴戒指。嗯,我隐约知道他跟新郎道戈一起在电台工作。我决定要更多地了解他,于是便朝他走去,心想:不管那么多了,至少我可以跟他打个招呼嘛!  于是我真的向他打了个招呼,他也回了我一句问候。我们两人微笑着,热情地握了握手。然后他问道:“教堂前面高悬着的那个雕塑是什么呀?”那个雕塑是用比较随意的艺术形式表现的十字架,在教堂里并不罕见。我想,可能他不知十字架为何物。嗨,可能他连上帝是谁都不知道呢!也许我该把这两者都向他介绍一番。于是我走出教堂,介绍了十字架、忏悔、洗礼、重生……等等,所有他需要知道的东西我都提到了。我滔滔不绝,把我所知道的都讲了出来,而他则一个劲儿地微笑着,不住地点着头。哎呀,我在这儿发现了一个特别有趣的人!我自言自语道。接下来,我放慢了语速,调整了呼吸,说道:“那么现在跟我讲讲你自己吧。”  “嗯……”他慢慢地说,“我是一位被任命的牧师。”  我一时无语。(这种情况可很少发生)“你是牧师?”我终于挤出一句话来。他嘴角轻扬着笑了笑。“你没骗我吧?”我结结巴巴地说,“我刚才没讲错什么吧?”  “你讲得很好。”他向我保证道,接着我们两人一起哈哈大笑。  比尔当时立即就觉出,我对他跟上帝的关系更感兴趣,而不关心他与我可能发生什么关系。在我看来,这正是我吸引他的地方。这一点,以及我对自己的接受程度,哦,还有我大笑的样子!  我们就这么站在那里,一直聊到教堂里空无一人,这时我想到我根本不知道婚宴在哪儿举行。比尔并未指给我行走路线,只是说:“干吗不跟着我走呢?”  我一百个乐意。  在婚宴上,我们一边跟周围的人们寒暄着,一边注意着彼此,最终我们坐在了同一张桌子旁。(想象一下吧)我们谈了更多,也分享了更多,最后我们互换了名片。“有空给我打电话吧。”我说。  接下来就是漫长的等待。过了四五天,比尔打来了电话。(后来他说,这是为了避免显得过于急切。)当时我不在家,但我的电话录音是开着的。我仍然记得回到家时发现平时的“0”变成了“1”的情景。对于一个多年未曾约会的单身女人来说,任何一个电话上显示不是“鸭蛋”的夜晚都是一个美妙的夜晚!  留言短而甜蜜。一个带着肯塔基人的鼻音的声音温柔地说:“不知你愿不愿意下周找个时间跟我一起出去吃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 章 目 录 下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