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的Xing爱与婚姻(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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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的Xing爱与婚姻(全本)第9部分阅读
    ,女厕所也被采用为男同性恋的活动地点,因为女性深夜绝少上公厕,且女厕又不易引起警方的注意。

    公共浴池也是同性恋者接头和活动的场所,其做法往往是在池内用脚接触对方,如果对方喜欢,就做出回答。

    厕所之外的地点如绿地、街心花园等,有时成为问性恋集体活动的场所。这些活动包括跳舞、聊天,有时甚至还有性行为。在极端的况下,这些性行为甚至有人旁观。还有一类地点不是每个同性恋者经济上都能负担得起的,那就是大饭店的酒吧和舞厅。

    我们的调查对象一致认为,在公共场所辨认一位同性恋者并不困难。这其中的诀窍很难为外人领会,如“同性恋的眼神有渴望感”,“当你注意他时,他也注意你”等等。一位调查对象说:“这种人互相之间不用讲话,眼睛会说话。不管在什么时候都能认个不离十。双方眼光一碰就像触电一样,能意识到。”有趣的是,不只一位调查对象使用过“触电”一词,由此可以证明这种相认方法之普遍适用。许多互不相识的同性恋者就用这种方法接上头,然后大多会去其中一人的住处,因为到旅馆开房间不是一般人常常负担得起的,而且也并不绝对安全(不可能做到完全匿名)。

    同性恋者在社会上交往时,大多不愿告诉别人自己的真名。每个人打过交道的数十个甚至成百个人中,大多数互相并不知道真名、地址和工作单位。有些只生过1两次关系的人隔些日子再见时甚至完全不记得曾和对方打过交道。这一方面银是出于安全的考虑,另一方面也是由次属群体关系的性质所决河定的。只有极少数互相愿意长期深入交往,又对对方绝对信赖文的人才互相交换真实的姓名和地址。例如一位自称与数百人有集过交往的同性恋者说:“有人说我是公安局的、安全部的、卖水果的、二道贩子、铁路上的、饭店加工间的,我就让对方相信我是干这个的。对不打算深交的人我就说假话,有的一看就喜欢他的就说真话。”

    同性恋者将结识这种萍水相逢的伴侣叫做“挂客”。这一点已被警方掌握,并用来鉴别同性恋者。办法是把浦获的双方带开,令其说出对方的姓名与工作单位。我们的调查对象中有三位有过这种经历。如碰巧对对方熟识,能说出姓名地址,警方就不深究,因为没有证据将他们与非同性恋伴侣严袼区分开来。

    互相攀谈无疑是“社会上的”同性恋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一位被调查的同性恋者说过这样一段话:“出去玩不见得是为了找性伴侣,有时就为散散心。在烦恼时,一聊天一开玩笑,什么苦恼都没有了。有一阵我天天去,这些朋友在一起也得到不少东西,互相聊天有道理的话也不少。知识、社交方面学到不少东西。”另一同性恋者说:“有一天我在北京饭店跳舞,后来觉得跳舞没意思,想认识些朋友,出去逛逛。那天天气特好,不冷不热,我化了点淡妆,从~街骑车向北,没有和谁的意思。我往马路上一站,好多人围着我转……他过来了,长得不算好看。一般人装束。他问:你是不是叫小八啊?头三四年就听说你了,你看我好吗?我回答说,你不错啊……”

    除了这种个人与个人的接触,在同性恋活动地点也有集体行为,比如1985年夏天,在靠近紫禁城的一个集会场所,众多同性恋者集合起来评选了北京同性恋的“十大明星”、“四大银滛妇”、“五大童子军”等,选举的方式是根据提名后所得到的河呼声大小,选出之后又把名字(绰号1写上红墙。这次聚会甚文至惊动了外国记者,写出了一篇报道(遗憾的是我们没有查到原文)。

    5第十章 同性恋(5)

    在集体行为的背景下,容易产生非理性的个人极端行为,如以下事例:“小c做了一件旗袍。有人问:你敢不敢穿着上处去,他说敢。结果他穿着旗袍、高跟鞋,还有人挎着,一块儿去了。……那天正好碰上大抄,他叫人逮住了。”小c的行为有几分出于易装癖倾向,几分出于集体行为气氛的感染。提供上述况的调查对象认为,小c是“起哄”去的。

    尽管此类“社会上的”同性恋集体行为为一些社会地位较高的同性恋者所不齿,但在较低的层次却很被看重。有人为了给自己“拔份儿”、“扬名儿”,不惜做出过激举动。例如,区一个同性恋者,招了16个人,挨个为他们门滛。出现这种极端行为的原因是他气不愤所谓同性恋“十大明星”的名气,要干这件事给自己扬名。有些同性恋者是从社会上“学习”同性恋行为的。我们的一位调查对象谈到一对同性恋同居者时说;“这俩人嘴紧,的方式不外传。—般人都说出自己的方式,别人还时以指点指点。”看来同性恋在“社会上”的活动还有“学习”和交流信息的功能。

    上述同性恋的次属群体行为之所以为一些社会地位较高的人视为畏途,还因为它有危险性。危险主要来自警方。

    警方目前对同性恋的一般做法是拘留审问,存档后教育释放。过去不通知单位,现在有的通知单位。社会地位较低的同性恋者似乎不太害怕通知单位。例如一因盗窃罪判过刑的同性恋者说,“通知单位单位也会为你保密,这事怎么说呀,不是偷也不是摸。说有同性恋行为又没抓住把柄,单位也没法说什么。”

    那些社会地位较高的同性恋者则比较害怕。一位同性恋者告诉我们,他的一个“恋人”不慎被抓,材料要送单位。他是军人、医生,又是党员,非常富怕通知单位,于是这位同性恋者想办法托人将材料销毁了。

    同性恋行为如不涉及未成年者,无人告诉,则很少导致法律制裁。以下是一个受到法律制裁的事例:有一成年同性恋者同一个16岁(一说12岁)男孩生肛茭行为,不慎被男孩家长现,告到法庭,尽管那男孩当庭承认白己是自愿的,那成|人仍被判处7年徒刑(鸡j罪)这大概是对同性恋最重的法律处罚了,较轻者有劳教和15天拘留。

    据调查,“社会上的”同性恋行为有时与金钱有关。有几位调查对象提到小b(十大明星之一)借同性恋关系向人要钱。但另一位调查对象说起同一件事时则说,小b要钱只是为了要对方表示真心,后来又把钱退了回去。后者是小b的朋友,两种说法的真伪尚难以判断。还有一些岁数大的人愿出钱“养活”同性恋少年。一个被调查的同性恋者说:“有个二道贩子找到小b,什么也不干,就让小8陪着他,给钱,给衣服。这是享受心理,摆阔呗。”小也遇到过类似况,他说:“我遇见一个日本人,说出十万日元,什么都不要求,只要求陪一星期。我说陪一天试试。跟着他出了一个饭店又进另一个饭店,拿我炫耀。晚上还分房睡,也不,我觉得很没意思。”因为小在北京同性恋圈子里很有名气,这位日本人要他陪他有点人前显贵的意思。这位小曾说:“我跟他说,同性恋是一种感,你不理解。就这样和他分手了,也没要他的钱。”

    以上所述为“社会上的”同性恋行为中较极端的例子。在罾这个层次上,有不少感以外的因素在起作用。述及这些事实河是要指出同性恋群体生活的边际所在,勾画出一个全貌。男性文同性恋行为的主要内容当然还是围绕着两个男子之间的感进行的,即所谓属群体行为。以下各传将围绕这一主要内容展开。

    入道方式与形成原因

    我们的调查对象中,有人已有三十年的同性恋史,也有人才“人道”不久,有人一开始就是从“社会上”学得同性恋的,也有人属于无师自通,然后走向社会。然而,有一点却空前一致一他们的同性恋经历均始于性朦胧时期。

    6第十章 同性恋(6)

    举一个无师自通的例子。被调查的一个同性恋者说:“中学时我是性盲,有一点。十六七岁时,男女同学间不讲话。一个男同学是我的好朋友。有时住在他家,同时就有了这种。没有感觉性别间的区别,但是有性方面的好奇心和朦胧的感觉……(做完后)觉得妙不可。”

    性朦胧时期的少年性目标尚未固定,很容易做出同性恋行为,但这并不意味着会成为终身同性恋者。我们的调查对象提供了下述实例:“有一天晚上,我们几个同学在一起看录像。后来女孩子离开了,我们6个男孩在一块,就说比比谁的生殖器大,比比看谁流得快,流得多。开始自己弄,后来就互相弄。”这位调查对象当时虽已是自觉的同性恋者,却没有加入这个活动,据他说是怕控制不住自己,做出得罪这几个朋友的事。

    上述集体行为显然同自觉的同性恋行为有异,虽然从表面上看这是不折不扣的同性恋性行为。金西博士关于同性性行为的定义是:“一个男性与另一个男性生接触,并因此而河达到。不论心理剌激的状况如何,不论采用何种技巧,文不论是否经常这样做,不论是否还有过异性性行为,这种同性集间达到的接触就是同性性行为。”

    前例中的那5位中学生后来并未成为同性恋者。本节开始时那一事例中的两个人后来有一个成为同性恋者,另一个则中止同性恋行为。后来成为同性恋者的那个人自述说:“后来他当兵走了。他回来时,我去找他。没有异性伴侣时,同性他也能满足,可那时他已有女朋友。结婚后他再没有这种,我就退出了。”

    这个例子就解释了金西调查书中所报告的“有同性恋行为者”和“终身同性恋者”之间的比例差距。一位同性恋者对二者之间的差异做出如下解释:“我觉得同性恋有先天潜意识的原因,没有土壤(即造成同性恋的条件)就不强,如果碰到男朋友,就一不可收拾。”

    在我们调查的范围内,无师自通的同性恋者是少数,多数是由资深同性恋者引诱入道的。一同性恋者回忆道:“是人家教我的,我一个同学和我住楼上楼下,我常去他家玩,在那里碰见了那个人。一次我到同学家,他从楼上下来了,聊聊天,说觉得我好。摸摸手,摸摸脸,让我明晚上他家。我去了,住在他那儿,他跟我睡一被窝。开始没觉得不好意思,后来他让我把内衣内裤脱了,我说那哪儿成呀……第一次觉得很讨厌,后来就觉得好了。”

    “十大明星”之一小八是这样入道的:“上初中时我就懂了。我们街坊有个二叔结了婚。他爱人怀孕,他让我上他家去听录咅机(当时有录音机的人家还不多)。当时我16岁。我觉得什么都新鲜。他说你累就在床上躺躺。我躺在床上问他结婚是怎么回事,他就对我说了。他搂抱我,吻我。我一开始躲,后来就不躲了……我觉得很有意思。”

    此外,还有由于纯属偶然的原因被诱入道的。一同性恋者河说:“我17岁懂这事的。是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那年国庆文节,广场上有焰火晚会,我在那晚会上碰上一个日本朋友(学中文的留学生),他和我聊天说起这方面的事,问我感不感兴趣,说晚会完了约我去玩。我觉得挺新鲜,怛对他说今晚不行。他把地址留给我,是校的留学生宿舍。后来我去找他,是个星期六。他说今晚别走了,在一起喝点洒。我说不会喝酒,他说不会喝就睡觉吧。然后对我又吻又抱,把事也办了。并希望我以后再来。我又好奇又害怕。他告诉我哪些地方有这些人,我就慢慢和这些人接触起来了。”这位调查对象一再强调,如果没有这次偶然的机会,也许自己到现在仍然对同性恋一无所知。

    另一偶然机会入道的事例:“我以前没接触过这种事,一次上公厕,见一个年岁挺大的人本来站着突然蹲下了,我也蹲下,他开始用手抚弄生殖器,我没反感,但有点紧张。他见我没有反感就胆更大了。正在这时有人进来,他示意我跟他走。我跟他出去一谈,他以为我知道这种事,我告诉他我不知道,他就给我讲了社会上的事。”

    7第十章 同性恋(7)

    有些同性恋者热衷于“展”新人,这也是同性恋者入道的方式之一。

    一位调查对象讲了这么一个故事:“小d对我说,一次在浴池,他现一个老头在勾搭一个小伙子,小伙子长得很漂亮。他凑过去问那小伙子:这老头干什么了?小伙子答:他老碰我腿。他把老头赶走,和小伙?聊起来,问他知道不知道这种事,小伙子说知道但是不喜欢。结果出了浴池他把小伙子带家去干了。后来他跟我说:我展了一个,还说:不能让他知道社会上的事,到外面他就毁了。”河虽然不少同性恋者拼命试图肯定自己的行为及在社会上的文地位一一主动去“展”新对象就部分地源于这种动机一但集也有不少人在“带坏”别人方面存在“侧隐之心”,特别是对那些天真无邪的少年以及亲友近邻。例如,一同性恋者说:“有个比我小两岁的男孩对我说,我特别喜欢你,你长得漂亮,对人温柔。我说,你喜欢我能为我做点什么事吗?他把我名字纹在胳膊上了。我说你这是干嘛呀?他说,为了永远记住你。他22岁。我本想教教他,又想别这样做,我怕他痴露馅,因为我们是邻居,两家父母都认识。

    有些人从开始同性恋行为到自认为是一个同性恋者中间还有一段过程。一同性恋者说:“明确意识到同性恋这个词是年认识国的一位外交官。一起跳舞喝酒,看中文杂志。从那时起才认识到自己有这种倾向。他试探出我有这方面的经历,因此我也就没必要拒绝他了。从那时开始认为没必要隐瞒(自己是同性恋者),两人的关系持续了半年。”这位调査对象除同性性经验外,还有过异性性经验。在一段时间内可以算作双性恋者。他认为自己已逐渐固定于同性恋取向。

    还有些同性恋者开始只是和同学朋友邻居交往,后来才因偶然的机会走向“社会”。一同性恋者人道后的经历是这样的:“高一时我出去玩,无意中现了社会上的事,觉得有意思。我们院那人(引他入道的人)一直不知道我在外面有伴,直到我花8块钱扎了耳朵眼,他吓了一跳……”

    从这些人的经历看,不少同性恋者在最初入道之后,有个从意识朦胧到逐渐明确认同于同性恋的过程,还有一个逐步从身边的专一伴侣走向社会的过程。

    除了性朦胧期的经验,同性恋者的家庭环境也是使他们走申上这条路的一个原因。一男同性恋者讲:“我妈是个善良的妇银女,总受我叔叔们的欺负。我的性格像妈妈。我对父亲反感河觉得他不爱我们,家长作风让人反感。他对我们不负责任,我文常想,他既然不爱我们为什么要我们。”看来,从小认同母亲(女性)是长大后变得“女气”,成为同性恋者的原因之一。

    还有些同性恋者有从小受到女性化教育的经历。一男同性恋者回忆道:“我小时候脾气急躁,我妈让我学女红磨性子。我从小爱编织,上学时学过织毛衣,也学绣花。”他后来成为同性恋者之后,就常常帮助同性恋恋人织毛衣。这种女性化的教育看来也是青少年步入同性恋之途的原因之一。

    此外,家庭对男孩子的过分溺爱也有可能造成同性恋倾向。一同性恋者说:“从小父母十分溺爱我,要什么都给。我从小学五年级就知道自己要打扮了,人家有的我都要有。那年社会上刚刚恢复烫头,我就把头烫了。学校让我把头剪了,否则开除,可我宁肯不上学也得烫。我还学了摘眉毛,专门学过化妆和装束。”

    有的调查对象从对周围伙伴的观察中总结出如下规律:同性恋者是家里老大老幺的多,独生子女的多,家里只有一个男孩其他都是女孩的多,家里是干部、知识分子的多。这些孩子正好是最容易受到溺爱而且有条件受到溺爱的。

    在同性恋形成原因上一个最困难也是争论最多的问题是:它究竟是先天的,还是后天的?我们的调查对象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也莫衷一是。有的坚决认为是后天的,如那个被日本人引诱“入道”的人就一再强调:如果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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