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个夫君来爱我诱夫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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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个夫君来爱我诱夫记第3部分阅读
    样,闹出那么大一桩事。

    即便是吴国那位公主,其实也没多少人见过她本人,我自然也没见过,一切都是道听途说。

    吴国的公主(一)

    ( )茶的说书先生们,上了些年纪的,都会听过二十多年前,吴国皇宫里发生的那桩旧事。

    话说吴国的太后,也就是当年的皇后,一心想生五个孩子,她这个梦想在很多人看来都是不可能实现的奢望,因为据说她身中奇毒,能捡回一条命已是奇迹,上天总不能将奇迹集中赐给一个人,否则老天爷真是瞎了眼了,白白吃了其他人那么多供奉都给一个人办事。

    是以人们纷纷议论,吴国的国君若是顽固不化,再不纳妃,吴国恐怕要绝后了。谁知老天行事历来不公平习惯了,一时半会强求他公平委实是件难事,天知道那位皇后莫名其妙居然一年生了两个,年头一位皇子,年底一位公主。

    老天爷终于醒悟过来,自己一不留神给了那位皇后太多福利,自此以后,吴国皇后再没生下别的孩子。

    吴国皇后十分钟爱这位小女儿,花了几天心思给她取了个名字叫吴语,可见吴国这位皇后没什么文化,姓吴的人岂能取这么个名字。小公主被她老娘一语成谶――她不会说话。

    吴国国君遍请名医,不惜任何代价想治好公主的病,可惜一拨又一拨的名医异士来了又去了,吴语依然无语。

    三岁那年,皇宫里来了位道士,扬了扬拂尘给吴语小公主算了一命,说她命里有一劫,要去学音律,离乡背井,脱离父母学个十年八载的才会说话。

    老道士说完,摸了摸长胡子,向国君举荐了一个人。

    他说放眼列国,只有钱国能称为音乐之国,主要是钱国的人比较有钱,一代有钱叫做爆发户,几代有钱就叫贵族。钱国人的生活水平普遍比较高,传到他们这代,至少都是富四代,是以家家都重视子女的教育。

    有钱的钱国人十分重视音律,走进钱国,到处都能听到丝足之声,多走几步就会觉得情操被陶冶了,修养被提高了,人生被升华了。

    而钱国最著名音律培训学院就是一位姓琴的开的,世人称之为琴大师。

    琴大师真正的名字已经没人知晓了,上到国君下到百姓都这么称呼他,可见他在音乐界的地位多么举足轻重。

    琴大师之所以受人推崇不仅仅因为他的琴技高超,更因为他开的那所学院,摆明了就是一所校,就读的学生不是高官子女,就是各国的皇子公主。有钱未必能读得了,报名的时候得亮父母亲的名帖,二品以下官员的孩子就别打学院的主意了。

    吴语被送进学院的时候才三岁,吴国皇后哭了七天都不放心,忌于道士的话,只得忍住不去看她,派了七七四十九个护卫日夜保护,每日以飞鸽传书汇报小公主的成长。吴国国君还特意颁布鸽子的禁杀令,谁敢在空中乱杀鸽子,按律当斩,以致于那几年,吴国上空鸽子横飞,大约是各国的鸽子都跑吴国避难去了。

    吴国公主在音律学院学了整整十个年头,终于有一天会开口说话,说的第一句话是:“卫老师,我这首曲子吹得可好?”

    吴国的公主(二)

    ( )吴语说这话的时候,把当时正在把玩一只象牙笛子的老师给吓了一跳。学院里的老师众多,都是一对一教学。吴语的这位老师和别的老师不同,不似别的老师对自己的学生毕恭毕敬,他是该骂则骂,该损则损,骂起人来简直是信手拈来。

    比如“小公主啊小公主,你真是天赋异秉啊,我教你一首曲子,你吹乱一个音符也就算了,居然所有音符都乱了,能避开所有对的也不容易。”还比如“公主你最可贵的地方就是言而有信――昨天我问你会了没有,你看着我不说话。果然,你说不会就不会。”

    这些话都是隔壁的老师传出来的,每每听得他心惊胆战,担心外面的护卫什么时候冷不丁进来听到自己的公主被这么损,会把那位老师的头割下来当球踢。可怜公主不会说话无法反驳,故而天天受老师欺负。难能可贵的是,吴语居然没被活活气死,而那位老师骂归骂,却也一遍又一遍地重复教她。

    在老师的悉心教导和不断刺激下,吴语公主终于在十三岁那年开口说话,也就在那一年,吴国国君将她接回国。

    他们不知道的是,那十年光阴里,吴语的美貌被钱国的皇子看中了,钱国皇子留意了吴语十年,一心等到她会开口说话,其中的细节因为受皇家保护,说书人无从得知,可以想象,吴语和钱国的皇子在那十年期间如何成长成一对青梅竹马,谱写一段人间佳话。

    但凡人间佳话都有个美好的结局,这个美好的结局是,吴语十六岁那年春天,钱国的国君带着厚重的聘礼前往吴国求亲。

    吴语风光下嫁,故事到了这里,本该划上一个完美的句号,谁知就在出嫁当日,吴语做了一个震惊世人的决定。确切地说,是震惊钱国吴国皇室,对于别人而言,纯粹是当热闹看。

    出嫁当日天气甚好,没有任何不良预兆。吴语在前往钱国的途中,途经一条滔天大河,不知为什么,她突然跳出花轿,未等众人反应过来,纵身跃入河中,很快就被河水吞噬,送嫁的人找了整整三天三夜,沿河找了数十里,也未找到公主的尸体。

    她的死民间流传有很多版本,有的说,吴语命中注定活不长,假使不会说话,说不定还能长命百岁,可惜偏偏要与命运做对,逼她开了口,就只好折了寿,此为命运说。

    还有一种说法是,她受她老娘的影响,对丈夫的要求是一辈子只能娶她一个,可惜钱国那位皇子在娶她之前已经有几位侍妾,只等她册为正妃后,陆续要册为侧妃的,她一气之下就做这么极端的决定。学音律的么,文艺青年是比较冲动一点。

    此外还有意外说,绑架说等等,连穆泽都说不清楚,师父年纪大了,就更是记不大清楚。

    我听到这个人物的时候,第一个反应就是吴国的公主从生下来就是个传奇人物,她的传奇并未到此为止。她的死成了吴国联合其他几国举兵灭钱的导火索,不出一年,钱国就在几国围攻之下从地图上消失了。

    作者题外话:明天白天外出,今天凌晨提早更鸟

    推荐完本老书《拾夫记》

    ( )完本《拾夫记》,秉承一贯的轻松风格,以调侃的笔调叙写故事,让你笑中有泪,泪中有笑。是小昵非常有诚意的作品,欢迎品读。读一送一,另赠送免费中长篇完本《执子三生与子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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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推《不为江山为美人:盛世红尘》

    ( )推荐一本小昵一直在跟的好书――《不为江山为美人:盛世红尘》,作者:陌晓鱼n//dex_l

    给男主的话:可怜的小三啊,你就别惹咱家翩翩啦,机灵的孩纸你伤不起啊伤不起!

    简介:

    一场劫难毁掉了翩翩的家,是他带给她新的温暖和刻骨铭心的记忆,太子要纳她为妃,邪妄霸气的三皇子誓将一切打破,在爱与恨中轮回,在情与怨中辗转,到底谁能站上那权力的巅峰?到底谁才是她的永恒?

    他曾是我在这冷漠尘世仅有的一点温暖,我以为那是永恒,你却将一切打破;我以为你是我生命里的寒冰,你却许我一个明媚的春天;我以为爱在身边,却原来只是红尘一梦;我以为是不可碰的孽缘,你却因我而弃江山。想忘却这红尘一梦,你却执意不肯放手,生生死死,天涯缱绻。

    花花书评1:穆语的身世

    ( )2011-06-1816:58:08新浪吉林长春网友爆米花

    今天真的很惊喜啊,没想到会有两更。嗷嗷。。。昵昵实在是太善解人意鸟。么么先。。。

    关于穆语童鞋的身世来历,我不得不给自己打一个超级大问号。这个花样年华的少女,很有可能是未婚先育,又自愿失去记忆。是不是经历了什么伤心事?上山的时候金银珠宝一大堆,这是传说中的离家出走啊,还是卷款潜逃啊?而且还带了一个两岁大的儿子,这可就是奇怪了,人家都说:有子万事足。这孩子他爹脑袋莫不是坏了?连自己的孩子都不想要了?还是,人家根本就不知道自己还有个儿子在这世上啊。。。

    这么多的问题啊,看来是要慢慢来解答鸟。

    真是滴,昵昵的最后一句把我心里的好奇虫都给勾起来了,明天穆语要下手的对象不会就是那“某个人”?还是,下手的时候,被“某个人”抓包?话说“某个人”是不是就是男主呢?是不是就是穆童的亲爹呢。。。嗷嗷(某花癫狂的咆哮中。。。)

    糖糖书评1:这三只狗血的人

    ( )2011-06-2111:29棉花糖

    我在想为毛翩翩一开始就很关注语语,给语放电,对语的厚颜无耻大包大揽,除了翩翩太过自信外,以及语家俩无法抗拒的拖油瓶,难道就没有什么狗血的剧情么?会不会翩翩曾经和语就相识的说。又或者翩翩也想利用语找点嘛东西。于是他们俩一见面就滚地铺鸟。语语那三年是么过的,我很好奇。老实说,童童真是个天才,一进客栈就帮她老娘筛选男人,给自己找好伙食,童童这么好的基因是打哪来的。他的爹爹到底那路大虾。

    糖糖书评2:果然是三口之家

    ( )2011-06-2211:48:01新浪棉花糖3

    果然是若若的女儿,果然是翩翩妖孽在这等语同学呢,果然是三口之家!童童小盆友真是翩翩的孩子?还是语同学为了气爹娘没把她嫁给老翩一气之下拐走的弟弟?安若和吴渊同学上哪去鸟?难道已经作古鸟?还是把五岁的女儿甩给了翩翩,他两逍遥去鸟,因此才造。。。。。。生产了童童!语在这山上这三年的所作所为老翩一直了如指掌,或者他的那个杀手集团一直跟着语语,因此他才能如此准确的在此守株待兔,这个嘏瀣客栈根本就是翩翩的产业,不对是安若的产业。不管怎样语语同学还是喜欢老翩的虽然失意鸟但是自己还是深爱着这个男人,潜意识走近他,依赖他。而翩翩更是对语语更是宠爱有加,包容有加因为这样才更让语语摸不着北,梦游般的就爬到翩翩的床上去鸟,之后又发现好像上早了点,可时而又感觉上晚了点,总之这感觉实在是太伤神鸟,终于有一天小语同学发现老翩爱的人是自己的妈?痛苦如排山倒海般的席卷她的小脑,于是在难以承受之痛苦时选择了失意。离家出走。

    糖糖书评3:小语同学多大认识老…

    ( )2011-06-2212:39:46新浪棉花糖3

    来猜猜小语同学是多大认识老翩的,是在婴幼儿时期一见钟情,从此赖上翩翩,撒手不要她老娘鸟?

    而为毛翩翩同学对语语同学携子离家出走不干预,如果这样,语语那三脚踢得太少鸟,应该彻底不认识他,让童童小盆友趁着梦游先踹他几脚,再咬几口鸡腿,然后再尿个床什么的,

    还有小斗调戏调戏他。让他知道欺负弱小动物的下场!

    晓鱼书评1:当小语爱上老娘的粉丝

    ( )2011-06-2213:40:49新浪网友陌晓鱼

    当年穆语爱上了老娘的粉丝,粉丝对老娘情有独钟,某个月黑风高的夜里,此粉丝一时糊涂上了穆语的床,穆童钻到了穆语的肚子里,穆语成功的由姑娘也升级成小老娘,可是此粉依旧对小老娘的老娘情根深种,伤心绝望之下,小老娘离家出走,还失去了记忆,此粉离别生思念,后悔了,四处寻找,今日,终于找到了失去记忆的小老娘,一家三口滚地铺去了,看似平静,其实心潮那个澎湃哟嘿嘿!怎么觉得我就是乐小昵恁?小昵,如果我猜对了,可表打我。

    糖糖书评4:小童童是怎么造出来滴

    ( )2011-06-2216棉花糖

    这个可以有,吴渊皇帝想拉拢理国,虽然以前他老婆联姻过但效果实在是一言难尽呀,心里总是刺刺的,但又想要和理国搞好关系,又想给情敌找点事情来做,否则自家后院实在太没安全感,所以把年幼语语丢给老翩让他养个女儿来爱爱,没想这个想法正中语语同学的心意,因此父女俩一拍即合狼狈为j,j计得逞终于造出了小童童。

    花花书评2:妖孽就是妖孽

    ( )原帖:2011-06-2411:13:51新浪爆米花1

    额,这一章节啊。看得我心里湿湿的,多久没有看到翩翩这么自信翩然的身姿了,妖孽就是妖孽,杀个人都会讲究暴力美学。

    那玄色俊逸的身形一抬手投足,都充满了不可言喻的潇洒写意。淡极始之花更艳,翩翩的身手比之从前更上层,纵使再遇到像宁王那样的强敌,也不会落于下风。真好,虽然不知道翩翩这些年经历过些什么,但是看到他这么好,心里都是极大的安慰呢。翩翩越来越像一副匠心独运的泼墨画,每一笔都像是无心之笔,但组合起来就是那么的传神写意,说不出的味道。也像一壶陈年的醇酒。总在不经意间流露出醉人的气质,一个清淡的眼神,一句温和的话语。。。

    童童真是一个让人心疼的孩子,只不过五六岁的年纪,面对这么暴力的场景,只能紧紧的咬住嘴唇、抱紧娘亲的脖子,寻求一点慰籍,或许童童心里也知道,自己是个小小男子汉,要保护娘亲,所以以后都不再放任自己的害怕,强迫自己勇敢起来。

    小昵总是喜欢”虐待”孩子,理国的宣于藤、吴渊的大儿子、童童,总是让他们不得不成熟,这是不是就是小昵的育儿经呢?

    话说,某花要捉虫了。小昵理国啊,不是李国。。。

    赶流行书评1:穆童是穆语的弟弟?

    ( )原帖:2011-06-2417:24:18新浪赶流行1

    翻了一下,真的看到童,语。难道童真的是语的弟弟?

    为啥伤心的要忘了过往呢?

    着急呀,更的太少了。不过家有宝宝的人可以谅解。不过别忘了我们望眼欲穿呀。

    小昵,你每天写东西,忙家务,是否工作?然后有时间陪宝宝吗?乐乐小友乐意吗?

    我就一晚加班没看到孩子,第二天不让我抱了,伤心

    介个,不能剧透滴,呵呵。

    偶还要工作,所以只好不做家务鸟~~~说到这,要感谢一下偶滴婆婆。可怜的你呀,那什么公司呀,一晚上就摧残得连孩子都不认识你了,比我们单位还狠

    花花书评3:穆泽那红果果的意

    ( )原帖:2011-06-2417:40:19新浪爆米花1

    这个第二更啊,来得很准时,当我等不到更新决定再次爬到舒适的被窝里的时候,它适时的出现鸟。。。

    话说突然很想知道那个穆泽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家大业大哦,在九岭山一呆三年哦。(会不会是什么棉花糖连锁店的少东家啊?驾名马车、住豪宅,出入有大把的奴仆的那种?)

    不得不说,就算穆泽一开始呆在九岭山的目的很单纯,是想体验一下山水田园似的生活,顺便门什么特殊的手艺,回到家里以后有事没事呼朋唤友的卖弄显摆一下,也显得自己比别人多那么一点阅历。可是自从穆语来了之后,他的目的不仅发生了量的变化,还有质的变化。穆泽为什么要看乐小昵写的《女人的心思》呢?原因就是他想搞明白穆语的心思。(多么红果果的意图啊,山上又没啥别的女滴。)愣是被某些个不解风月的非良家妇女给曲解了。。。

    没办法。只有私下和穆童小盆友达成协议。其实,穆泽也是没有办法了,才会选择迂回路线来个曲线救国,先把小的搞定了,大的应该不费什么力气。可是,穆泽又一次的杯具鸟。他么有和穆语一起下山,也不知道会遇到小卫。(人家可是正牌男主,穆童小盆友的亲爹。。。)

    唉,穆泽你就哭,谁让你看的是乐小昵的书呢?又谁让你看上的是那么个油盐不进的非良家妇女呢?

    回复:我也觉得,这个叫乐小昵的老女人怎么阴魂不散呢?真是影响两代人啊……唉

    lgxl628 书评:不…

    ( )2011-06-2411:41:42新浪网友ll628

    我有个建议哦!

    可不可以不要玩化学武器,玩玩冷兵器和心理学就好了。

    说真的,拾夫记里,狡猾啊,杀手啊,都挺好玩的。施毒施得天花乱飞不是不好玩,就是觉得以小昵的本事,如果不用那些,故事可以写得更让人佩服。

    偷夫呢,写到现在,还没用神药和神毒呢,可以保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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