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结婚

首页
字体:
上 章 目 录 下 页
爱情≠结婚第4部分阅读
    我有占有欲,企图操纵我的灵魂。但仔细回想,我十七、八岁时,好似也从未如此幻想过?

    我曾经年少吗?

    嗯,有点怀疑……也许我这人无趣,太早熟。

    “双喜,我真不知该怎么说。”

    “那就别说。”这是真心话,不知从何说起的话,不如别说,免得你我双方尴尬。

    他聪明得紧,就此打住,没有再说下去,却低头吻我,吻得我嘴疼。这男人,太享受掠夺,也太习惯这习惯不大好。

    脚疼,舞完这一曲,我拒绝再接受邀约,躲到别墅招待用的露台。夜凉如水。

    抚抚裸露的双臂,倚着露台栏杆吹着带露的夜风,很是舒畅。露台上置了盆石榴盆栽,令我想起两句诗,怎么说来着

    曾是寂寥金烬暗,断无消息石榴红。

    这株夜石榴贪婪吸着夜露,若能这样吸个千年万年,说不得真能变化成精。我也不禁仿效它深深吸了口气

    一缕呛鼻的菸味飘过鼻端,我回过神,这才发现身边不知何时多了一个人,他在抽菸。

    发觉我在看他,他偏过头,将菸夹在指问。“熏到你了?”

    “还好,不很呛。”

    他低笑。“来一根?”

    独乐乐不如众乐乐?

    我看着他手里的菸盒,摇头。

    他收了回去,没半点尴尬之色,对于被拒,显然很看得开。

    吞云吐雾一回,他忽然问:“贵姓?”

    “杨。”

    他一怔,随即点头。“老包带你来的?”

    “应该是。”b君是姓包没错,但“老包”?我不曾听人这样叫过他,b君不老,不过才三十有二。

    夜色里,仿佛看见他咧嘴一笑。牙齿没黄,还白白的,看来他不算老菸抢,但抽菸的姿态挺潇洒。

    我清楚眼前是一派浪子型的人物。

    “双喜?”他叫出我的名。

    “在。”在他叫出b君的姓以后,我没有很讶异。

    “这名很好。”他说。

    “多谢夸奖。”

    “人也不错。”他说。

    “只是不错?”我挑眉。

    他朗声大笑。“你是我见过最有意思的女人。”

    “我以为你会说我是你见过最厚脸皮的女人。”我面不改色。

    “我是说真的。”他举起手,状似发誓。

    我也立刻举起手。“我也是说真的。”

    “哪里真?”他一手捉住我。

    我故意上下打量他。“嗯,从头到尾,表里如一。”

    “错,我最是表里不一的人。”

    “谁谈到你了,我是在说本人。”

    “看不出来。”

    “那是当然。”我并不透明。“可以放开我吗?”他的手劲大得惊人,手腕有些痛。

    “我不想。”但他放轻了劲道。

    不痛,我也就没坚持要他的手离开我的手。

    他突然问:“我是不是见过你?”

    “应该没有,我没见过像阁下这样轻狂的人。”

    他笑,松开了我。“是吗?我怎么老觉得我们一见如故。”

    “一见如故?你是说在黑漆漆看不清你我面貌的夜色里?”我们所处的位置背着光,我根本看不清他的脸孔,只知道此君体形高大,以及一张嘴能言善道。

    他抚着下巴道:“不是照会过面,那就是缘分喽。”

    我笑答:“相逢自是有缘。”

    他突然压低下来。“如果早让我遇见你……”

    他声音模糊,我没听全。“你说什么?”

    “如果早让我遇见你……”

    我还是没听清楚。“怎样?”

    “我还是会像现在这样的想吻你。”说罢,他的脸罩下来。

    一个不礼貌的吻,却持续了很久。

    黑暗里,失去视觉,其它感官反而敏锐起来。

    我的唇被吻得发疼,我的舌被狂野的挑逗,菸草味刺激了鼻端,这吻是很意外的一个体验。

    很久以后,他离开,隐约可听见喘息,不知是来自我抑是他。也许都有。

    他在我耳畔轻喃:“我以为你会拒绝。”

    “为什么要。”

    “为什么要?”

    接吻是发生在男人和女人之间,再自然不过的一件事。“你吻得很好,我可以将这个吻解释为我有魅力令人情不自禁;反之,此吻若拙劣不堪,则是侮辱,我会狠狠甩你一巴掌。”

    “谢谢你的夸赞,我想如此是同意我再吻你一次?”

    听得出他跃跃欲试,但我推拒。

    “不,一次带菸昧的吻已经足够。”奇异的是,虽带着菸味,他的味道,不难闻。

    他再次大笑。“你果然与众不同。”看来他是个爱笑的人。

    “谬赞。”我这时又突然懂得谦虚了。谁能说我不能够善变?没有。

    他突然静了下来。“看来一个吻打动不了你的心。”

    想打动我?他有何目的?“当然,杨双喜向来不容易收买。”

    他仰头大笑。“你令人难忘,但是我的女伴似乎在寻找我了。”

    我没有看见有人在找他,也许这是个借口,也许不是,我知道他不会是那种一个人赴宴的人。女伴,当然了。“顺风。”

    “我愿意你留住我。”他倾身向我。

    “君子不夺人所好。”

    “上天知道我不是君子。”

    “俗云:盗亦有道。”

    他突然站直身躯,比我预料的更为高大。一百八?不、不,他更高一些。但闻他说:“我从不替自己的行为找借口。”

    一个强盗,你怎能与他讲理。我识相地放弃。“那么,再见。”

    “你不问我叫什么名?”

    我笑。“我知道,你叫白居易。”琵琶行:相逢何必曾相识。

    他亦笑,谁知他究竟懂不懂我的话,而我也没奢望他懂。

    这年头传统文学事业没落,乃至被遗忘,是最悲哀的一件事。很多人明白今日股市收盘点数多少,与餐桌上吃鱼吃肉息息相关;但更多人不明白,传统值得保存,文学应被尊重。论起永恒来,人的生命渺如恒河之沙。

    “我们很快会再见面。”他站直身体走向灯火处,高大的背影顿时让我生起一股熟稔。

    我没有张望太久,也不急着从过去的抽屉里将薄弱的记忆取出,那太大费周章,况且这世上相似的人很多。

    今晚又跳舞,又站了太久,脚部的不适令我不得不找一个地方坐下来。

    赴宴的缘故,今晚穿的是一双镶水钻的高跟鞋,购置许久,却穿没几回,一直收在鞋柜里,一时找不到搭配礼服的鞋,才翻出了它,谁知它如此不中用,净会折磨我的脚。我考虑丢了它。

    不知过了多久,b君找到我,一脸气急败坏。

    “双喜,你躲在这里。”语气像在抱怨。

    我笑。

    躲?我只是在此稍事休息。

    看来躲猫猫的游戏中,此君并没有真正捉到老鼠。

    我伸长手臂,让他将我从椅子上拉起来。

    “我累了,想回家。”

    他面露犹豫,仿佛“回家”不是个好提议。“我尚未将你介绍给另一个人,你该去认识……”

    “今晚至此已经够了。”不愿意再多说,我陪着他来,不见得必须担任全职的女友角色。没有人规定我不可以厌倦或者情绪化。

    而此刻,我纵容自己如此表现。

    b君对我的坚持感到头疼。“但我现在还走不开。”

    这不是个理由,我笑道:“无妨,我能自己回去。”

    他定睛看我,似想从我眼神中看出我有几分认真。

    十分。我十分认真。

    他改变初衷。“我岂能让你陷我于不义。”

    我没那么阴毒。“怎敢?”

    这男人不习惯低头,但他聪明,略作让步。“我送你回去,陪我去同主人告辞。”

    我没异议。给男人保留尊严是必要的。

    此刻的意见不合也许打击了他的自尊,让他“护送我”回家这件事,很快就能弥补他“受伤”的心。

    瞧,我多么善体人意,哈!

    这样的日子不知道又过了多少日夜。

    一周过后,又是新的一周。

    白天献给工作,晚上献给应酬。

    老实说,有时我更讨厌台湾这种商场文化。

    我原不喝酒,为着必须应酬的缘故,开始认识白兰地与伏特加、干邑与威士忌。

    有客户钟情台湾高粱,橱柜里便长期置有金门及玉山高粱,以备不时之需。

    男人很难不坠落,而身为一个职业女性,也很难不跟着男人堕落。我已经尽力把持。

    应酬之余,男人的邀约似也成为推拒不掉的生活习惯之一,一天没有约会,一天就觉得有根筋不大对劲。

    前阵子易累、无食欲,上医院挂诊,大夫警告我需多休息,否则此具躯体用不到半个世纪。

    半个世纪,也够长了,我想。但想到半个世纪之后,我若有遗愿未能完美了结,我便需要再多一点时间。

    我让晓君把我未来一周行事历翻给我看。

    满满的行程,没一刻喘息,我看得头晕目眩。

    “晓君,我觉得累。”

    “杨小姐,你看起来需要休息。”

    “对、对,我的确需要休息。”我的身体强烈的向我抗议,偏头痛。“能否泡一杯咖啡给我,多谢。”

    “稍等。”

    支开晓君,我瞪着那份行程表。

    扣除掉已经排定的例行交际,此周剩下的四个晚上,都已被预约,甚至还有候补。

    晓君将咖啡送来,我已用红笔将表上一堆人名划上叉叉。

    “决定淘汰这些人?”

    “不,只是取消与这些人晚上与我的约会。”我将行事层交给晓君。

    晓君接过,道:“爱自己是应该的。”

    “我知道。”少喝一点酒,少吸一点二手菸。

    毕竟自己说老不老,但说年轻也不算真正年轻了。二十八岁的年纪,比二十九少尴尬那么一些些,但已相距不远。

    我真讨厌替自己“存老本”,仿佛人一生下来就是为必然的老化做准备,把全部年轻牺牲在积蓄上,多浪费。

    年轻应当及时行乐。

    然而晓君还是替我取消了那些约会。

    多出来的时间像是捡到的。

    原来晚上一个人在家听听音乐、看看电视、读读书,悠哉悠哉,也是好的。渐渐地,居然爱上这种感觉。

    a君打电话关照:“你最近消失无踪。

    我笑。消失无踪还找得到我?

    “在家做什么消遣?”

    我半开玩笑。“窝在家等死。”

    a君闻言变色。“别做傻事,你等着,电话别挂,我马上赶到。”

    “喂喂喂”这家伙竟以为我要自杀,看来我俩思想差距的确很大。

    我挂了他电话,他还是赶来了。

    若不是他,我这一生势必不会知晓,原来从天母到永和,不需要用到二十分钟。

    “你飞车来?”

    “怕你出事。”

    “我一个好端端的人会出什么事?”我才怕他在路上发生意外,我若成了罪人,他的错。

    他拥住我,双臂直打颤。“双喜,别吓我。”

    真想同他说:“老艾,是你自己吓自己。”但终究没说出口,这人举动莽撞,但真正令我感动。像爹妈一样,一日见儿女没吃饱睡好,一日不安心。

    “让我照顾你!”

    我推开他。“又说这浑话!”

    他急道:“但你总需要一个人陪伴,我保证当有一天,我们都老了,我仍然爱你。”

    我冷笑。“你想得未免太多。”

    “因为没有人不会老。”他满腔诚恳。“我们可以互相照顾对方。”

    这人太奇怪,不打算现在要怎么过,老想着老了以后要如何如何。

    我说:“老也不是今天明天的事,谁知道杨双喜享寿多少?”

    也许过几日我出差去香港搭的飞机坠机,也许睡梦里心脏突然停止跳动,我现在连计画后天要做什么都懒。

    人生人生,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他气急。“你固执得像颗硬石头!”

    石头大半是硬的。“你早该知道我向来如此。”

    我泡了茶请他喝,希望他脑袋清醒些,喝完送客,叮嘱他:“开车当心。”

    他忿忿然离去。

    我心头似了了一桩心事,但愿他从此不再上门逼婚,因我已七荤八素,昏头了。打发掉a君艾氏,b君包氏打电话来。

    “双喜,为何推掉我的约?”

    我心想,我又不止推掉你的约会而已。这人真是自大狂,晓君分析得有道理。

    “双喜,说话,我知你在家。”

    看着自己的脚,我道:“我缺一双合脚的鞋,上回跳舞后脚痛迄今,不愿出门。”

    他默然。

    许久,他说:“不打扰你休养。”

    我知道b君这人不习惯人家给他脸色看。

    “承蒙关照。”我说。

    打了一个呵欠,继续翻我的国家地理杂志。

    他回头又道:“对了,你要休养多久?”

    “问我的脚。”我笑答。

    “啧,少打哈哈,明天让人送新鞋过去。”他说。

    要命,来这招。

    无妨,兵来将挡。“新鞋磨脚,走不了二、三哩路。”

    他居然大笑。“正好,我并非要你陪我健行登山,如果你不想跳舞,我们可以找一个僻静的地方坐。”

    找僻静的地地方坐?我简直不敢相信这是b君说的话。

    b君这人耐不住寂寞,否则依他性情,他不会与我搭上线。我们原是不对路的人。

    他挂了电话,隔天,我也收到了鞋,名牌货这是后话,我们继续说这一夜后头接进来的电话

    接着是c君。

    “双喜,几日不见你,甚思念你,明日可愿与我共进晚餐?”

    我没答应。“晚餐要吃什么?”我问。

    电话那头娓娓道来:“吃鹅的肝,猪的肚,用牛肋熬汤,佐以鸡血酱料……”

    我急忙打断他的介绍。:“我已决定吃斋一个月,再见。”啊,一个月内不必相见,不必听内脏经,更好。

    接完数通电话,犹似自战场归来,累煞我也。

    原来当你决定疏远一个人,此人过去的缺点便会自动放大到令你无法忽视的地步,太可怕,居然连半点瑕疵也受不了,过去我并未有洁癖。

    今晚我宁愿埋头大睡一顿。

    一觉醒来,也许杨双喜大彻大悟,决定从此当一个深居简出的人也未必。

    第8章

    突然对他人生活方式好奇起来。

    “晓君,你下班以后通常做何消遣?”

    记得有位知名已故作家说他平生最很“消遣”两字,好似人生没有其它要事可做,时间多到需要杀死,活得不耐烦。

    此君是谁,已记不起来,我本人倒无这种想法,不是活得不耐烦,只是觉得人生说穿了也“就是这么回事”,要道尽,三言两语便可:生与死,悲喜交集。

    消遣还是很必要的。

    “到超市买特价商品。”晓君说。

    “训练自己当家庭主妇?”不像晓君这等人所做的事,我问得诧异。

    晓君笑说:“才不,但与一堆太太小姐抢特价商品感觉很刺激。”

    我大笑。“不失为调剂身心的好消遣。”

    晓君接着说:“而且不伤身。”

    “除此之外?”总不会天天上超市购物,那太浪费时间。

    “偶尔到酒吧小酌,欣赏时常出没的俊男美女。”

    我点头。“有意思,人间众生相殊为可观。”

    “杨小姐最近做何消遣?”晓君反问我。

    “打毛线衣。”我说。

    她瞠目。“真不可思议。”

    我眨眨眼。“我也这么觉得。”

    晓君与我相偕大笑。

    对现代都会女郎来说,打毛线衣简直是古董级消磨时间的方式。现代人谁兴凡事自己动手。机器织出来的衣物物美价廉。

    我们是有一双手,但这双手已不用来做琐碎杂事,这双手致力于塑出自己想要的面具。我们用面具迎战生活,回到家,才卸除武装。

    我常认为这时代的女人是英勇战士,无时不刻与生活搏斗。

    晓君拿出一张名片卡给我。“这是我偶尔会去的那家酒吧,还不错,可以打发时间。”

    “谢谢,我会参考。”我接过,凑近一看,这家酒吧叫作“下班塞车时”。

    下班塞车时,我光顾这家晓君介绍的酒吧。

    我只打算来这么一次,因为这是晓君的空间。

    我想每个人都渴望为自己保留一个秘密空间可以埋藏情绪,任何如意、不如意的事,皆可在此找到安慰。

    我只是一时好奇,才前来打量,但并不愿因此侵占晓君的隐私。我当我在此是一名萍容。

    在吧台点了一杯威士忌加冰,想起晓君说这是一家有俊男美女出没的酒吧,眼神不禁四处飘移起来。

    我慢慢啜饮着酒汁,肩膀突然被拍了下,作贼心虚,我差点从高脚椅上跳起来。回头一看,果然是一名英俊男人。

    但这男人的面孔有些眼熟,我不禁叫出声:“小美?!”

    他同我一样震惊,但他这人向来泰山崩于前尚面不改色。“双喜临门,真是你。”戈洵美,我高中同学。

    “当然是我,真意外在此遇见你。”

    他在我身旁椅子坐下。“我同你一样意外。”

    是该意外没错。高中毕业迄今,算一算,足足十年没见过面,在这么小的一个岛上还能够老死不相往来,简直不可思议。

    我招呼酒保。“给这位先生一杯威士忌加冰。”

    他皱眉。“还没吃晚餐就喝烈酒,不怕胃穿孔?”

    “不怕不怕,胃出血都不怕,人生得意须尽欢。”

    “疯!”他探头探脑,像在找什么人。“你一个人?”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 章 目 录 下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