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不住。
伯杰路已经扑去抓枪了。
枪声一响,自己或许就走不掉了。
李蝙蝠提醒说:“等我走远你再开枪,行不行,你不是还有白-粉吗,都是钱,如果非要死,临死前享用完。”
伯杰路不忘说一句“谢谢”。
本来有个翻盘的机会。
他太贪了。
自己呢?
也已经可以了,出来时两手空空,回去时,卖军火、卖车有个二十多万刀,如果娜扎愿意给清余款,等约翰的遗产再一处理,就算为了快速出手,就算各种费用巨大,贬值到十几万刀,自己也有三十余万刀,换算成h币,将来也够养两个孩子的,足够了。
走了,远走高飞。
下了楼,没走出多远,身后一声清脆的枪响。
李蝙蝠回头望一眼那窗户,那灯还在,刚刚的那个人,只怕已经与这灯红酒绿的世界说了拜拜。
这结局比他落在黑帮手里要痛快。
回家之后,他一点睡意也没有。
虽然没要回来钱,但也是一种了解。
此时归心似箭,收拾、收拾东西,找到一张约翰带着棒球帽的照片,夹入书本中,放入行李箱,却又一犹豫,迅速拿了出来。
拿出来,就又觉得应该带上。
带上,又觉得这会泄漏自己的秘密,再给拿出来。
反复几次,他才想好,把书和照片夹入孩子们的行李箱,那是收养他们的养父,她们带着并不奇怪。
天亮之后,花费大量的时间,尽力给两个孩子说明白,直到两个孩子点头,愿意。
然后,他带上孩子,开上约翰的车,驱车去找雪莉。
娜扎确实跟雪莉这边说好了,就像接一个任务,由他们处理,相互间还签了一个规避风险的合同。
再然后,他就回了约翰家,几经收拾变卖,觉得可以了,他从约翰家的院子里刨出来一个箱子。
回到屋子里,清扫上面的浮土,他从箱子里头拿出一张带出国的劳务卡,抄下卡号,然后提上钱就走。
在摩天高楼下找到一家h国的国外分行,坐在柜台,递交卡号,让员工把钱给汇入该卡。
所谓的劳务卡,就是在h国国内开设,可以收到外汇的账号。
因为反洗钱的缘故,非要注明是什么钱。李蝙蝠就用了之前约翰伪造的屠宰场的名义,用了“劳务结算”的由头,把钱汇了进去,这笔钱虽然不算少,但作为劳务收入,也不至于让谁产生警惕。
做完这些,他又回去收拾了一番,锁好汽车、门窗,把车和家里的钥匙放在醒目的地方,等着将来雪莉或者别人来取,然后自己提上一个不大的行李箱,说走就走,关上门就大步离开了。
他坐上轻轨,直接离开f国,到了一个相邻的小国,找个旅馆住了一晚上,烧掉所有与李蝙蝠有关的证件……
还在犹豫要不要销毁电话和sim卡的时候,电话来电话了。
是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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