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运河风情1-7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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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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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说金谷和志诚真是有缘,从呀呀学语的那时起,两个人就经常聚在一起。  到了蹒跚学步的时候,两个人几乎更是形影不离。这倒不是他们自己要那样,而是大人们给他们创造的机会。  那时候大人们都要到集体出工,小把戏一断了奶,大人就要下田劳动了,哪有工夫息在家中带孩子?一般的人家,都是家中上人(长辈)带小把戏。但田守旺和郑大光的父母都死得早,李月娥的老家又不是这里的,王明粉的妈那是个疯子,自己都照顾不了自己,哪还能带孩子。  最初,李月娥出门前就用根布带子把金谷绑在家里的桌腿上。下运河的河道纵横交错,池塘星罗棋布,小东西丢在家里实在是不放心。每次收工回家时,看到金谷的嘴唇都是哭得青紫的,李月娥的心里像被猫抓了似的疼。后来,她再去做工的时候就把金谷带上,反正李月娥好多的农活不会干,只能在场头上做做杂事,顺便也就看了孩子。  志诚比金谷小一岁,断奶后,也是由他妈王明粉带到地头上玩。王明粉之所以能在地头上劳动,是李宝库暗地里关照赵永田这样安排的。  两个小把戏一起带到了场上,自然就会集中到一块,照顾起来也方便。赵永田有时候也骂她们,不许把小把戏带来。但他也是骂给别的女人们听听而已。  在大人们的眼里,金谷尽管比志诚大一岁,却象他的妹妹一样,整天跟在志诚的屁股后面,就像个小尾巴。一帮老娘们看他们玩得开心的样子,闹哄哄的说干脆定上门儿娃娃亲算了。  每次听到这话,田守旺、郑大光和王明粉也开心的笑。  只有李月娥,每次总是眼一瞪,再凶巴巴地把一帮人骂上一通,弄得大家都下不来台,慢慢地,也就没人再开这样的玩笑了。  转眼间,金谷和志诚都到了读书的年纪,俩人又一同进了大队学校,后来,俩人又一同进入公社里的中学念书,并且被分在同一个班。  李堡公社的规模不算大,只有三十三平方公里,一万六千人左右,集镇也就一条约四米多宽、百十米长的街道,用细条砖铺就,天长日久下来,砖面都被过往人群的鞋底磨得光滑滑的,且有好多的地方显得高低不平。  街道正中间的北边是公社大院,挨着公社大院,街道两边散散拉拉地分布着供销社、邮电所、广播站、卫生院、白铁社、大众饭店和理发铺。离街道不远还有个机械厂,高耸的烟囱上面用白底红字刷着醒目的“李堡机械厂”五个大字。  街最东头有一座桥,过了桥是一个四面环水的垛子,李堡中学就建在这个垛子上。李堡中学并不大,满打满算占地二十多亩,却是个完中。  金谷和志诚的家离李堡中学说远也不远,说近也不近,走路大约三十分钟,来回一个小时左右。那时候学生晚上放学早,太阳老高就开始放了,也没有什么家庭作业,又不上晚自习。学生们回到家里,一般都可以拎着个用草绳编织的大网兜出去给家里的猪呀羊呀寻点青草回来,再不济烧顿晚饭还是绰绰有余的。  郑大光便决定让志诚走读,不住校,中午只在学校里代一顿伙,早晚回家。  住校总规是白白地浪费时间,回来多少能帮家里干点活。再说,住在学校里能有什么好东西吃?五分钱的冬瓜汤能把人的病喝上来。家里条件再差,比前几年却好多了,伙食比起学校来还是强点的。  李月娥却护犊子,舍不得丫头每天来回的跑,尤其是雨雪天气。便让金谷住校。  金谷嫌自己的名字土气,读初中时便给自己改名叫田芳,但大家还是习惯叫她金谷。  在学校住了一阵,这丫头不乐意了。之所以不乐意,是因为上铺那个叫“泉水”的丫头,天天尿床,金谷膈应整天的尿骚气,几次找老师要求调铺。赶巧没有空床,老师便让她们上下调了一下。  金谷住上面害怕,死活不愿意,老师便气的不再管她们,于是金谷再不肯住在学校,每天和志诚搭帮早出晚归,把个床铺白白的空在那里-wodexiao┰sh ◤uo.  无奈之下,李月娥只好让她走读。看到金谷和志诚两个人像亲姐弟一样一同出一同归,李月娥多少也放心些,不管怎样毕竟是同父异母的姐弟哩!  其实,金谷不肯住校还有个原因,但她说不出口。她喜欢跟志诚这个秃小子在一起。  别看他们同在初一(1)班,按照班上的习惯,在公开场合男女生之间是绝对不讲话的,更别提互相来往了。但是,不讲话并不代表男女生之间就没有彼此的暗恋。  特别是女生总是要比男生早熟些,别看她们平时一个个对男生高昂着个头,紧绷着个脸,一副冷若冰霜、旁若无人的样子,就像位骄傲的小公主。其实呢,在心底里早把班上的男生挨个地过了个遍,张三怎样怎样,李四如何如何,她们心里全清楚得很。  金谷也不例外。尤其是在自己钟情的志诚面前,总是装着不经意地样子,把自己本来扎得紧紧的两条长辫子弄散下来,一任如水的秀发瀑布般披散在头上;待和其他女生们疯闹嬉笑一阵后,这才用小巧红嫩的嘴唇轻轻抿着扎头发用的红头绳或橡皮圈,伸出两只藕似的玉臂到头顶上,用灵巧的双手把头发拢起理顺,再蝴蝶穿花般地迅速编成一根或两根长辫子,绝没有一丝的乱发,其动作之娴熟绝对令人惊讶。  在整个过程中,她或是跟别的女生漫不经心地谈笑着,或是一言不发地坐在那里,绝没有东张西望、左顾右盼的样子。但是,只要稍稍留点神便能发觉,她的目光总是趁人一不注意的时候,快速地朝志诚身上一扫,又慌乱地把目光收回来或是移到别处。假如碰巧和志诚的目光对上,她便立马垂下头来,没由来地臊红了脸,胸口就像揣了只兔子般蹦跳个不停。  金谷在班上也是不跟志诚说话的。她主要是怕别的女生们骂她贱,骂她骚母狗。大家都不跟男生说话,就你跟男生说话,那不是贱是什么?不是骚母狗又是什么?志诚呢,在班上也不跟金谷说话,他是怕男生们起哄。  但在来回的路上,他们的话可就多了。本来嘛,一个生产队里的人,从小光屁股一起玩大的,什么事没干过啊?说说话又算什么东西?  “志诚,今天老师讲的那条代数题我还有点不大懂,你再教我下子。”  “噢,那个题目是这样这样……”  其实,那条题目金谷早就会了,她是没话找话说。她经常这样没话找话说,有时甚至故意问一些很简单很傻的问题,答案简单得连自己都觉得脸红,可她还是喜欢问。  志诚长得一表人才,尽管还没有真正发育完全,但嘴唇上面已有了黑黑的一层茸毛,说话的嗓音也变得粗了,喜欢梳着个小分头,经常穿一条黑色的裤子,配件雪白的衬衫,还把衬衫的下摆扎到裤腰里,用当时最流行的帆布宽裤带朝腰上一系,别提有多精神了。  更重要的是,志诚不光人长得英俊潇洒,学习成绩也好,是班上的尖子生,连老师都挺喜欢他,更别提班上的那些女生了。  看到别的女生眼里流露出来的爱慕之情,金谷竟有些恼怒她们:志诚和我一起玩大的,是我的人,你们凭什么要来抢?发展到最后,只要哪个女生多看了志诚一眼,金谷就会气得一个礼拜不跟她讲话,弄得人家莫名其妙。  志诚也从心里头喜欢金谷。她聪明机智,人又长得漂亮,是个人见人爱的丫头。虽说她比他大一岁,按理该叫她姐姐,可志诚总感觉到她就像自己的妹妹。  特别是志诚有种感觉,自己就像跟她有缘似的,只要看到她的身影,心里就涌起一阵莫名的激动,他自己也不知道是为什么。每天五里路的往返,以往一个人走的时候是多么的枯燥无味,自从有她陪着一道走之后,志诚感觉这段路就好像缩短了许多,俩人说说笑笑的不一会儿就到了家。  还有一点,志诚是说不出口的。他喜欢和金谷并排走,一是为能嗅到她身上的芳香。金谷一般不喜欢搽雪花膏,但身体里总有一股淡淡的香味,沁人心脾,让人欲罢不能;二是为找机会偷偷瞄一下她的胸脯。  小时候下河洗澡或是扮“过家家”(一种游戏)的时候,志诚没少看过金谷的身子。但那个时候金谷的胸脯是一马平川,与男孩子一般无异。晚上躺在床上的时候,志诚总在想:金谷的胸脯什么时候变得曲线玲珑的呢?我怎么就没注意过?现在的衣服里面又是什么样子呢?  就这样,他们一起度过了两年快乐而又浪漫的时光。  河岸边的芦苇长得有半人高的时候,孙多福到红旗大队蹲点来了。  孙多福本来是不想来红旗大队蹲点的。这个大队的家底太差,所有的公社干部都知道。  那时候干部下乡蹲点不像现在,人未到电话先行,等人到时鸡鹅鸭早就杀好了。待村干部陪着走马观花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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