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本嫁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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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本嫁衣-第6部分
    明二字,在胸口的地方。她只不过是想要纪念—以明走后,她只有爱后余生的感觉。

    剃光头的小马哥是拿了美国籍的世家子弟。家中长辈都很显赫,坐甲a牌照车。他追她,用尽的不过是俗常的伎俩。鲜花,高档餐厅,钻石,奢侈品牌衣裙。她不为所动—这样的人见多了,她都学会了待价而沽。

    相识两个星期之后,他又带她去吃饭,津城最高档的海鲜餐厅,不设大堂,只有八个雅间,客坐满便恕不相迎,七八千块只是最低消费,不上一万自己都无脸结账出门。男子在餐桌对面对她说,哎,你可真像一个人。

    这老把戏真是叫她不厌其烦,她冷笑又叹气:男人怎么都这么笨,献媚的话没有丝毫新意,她懒懒地无奈问道,像谁啊。

    小马哥看着她说,你像我孩子他妈。

    她心里一动,又有淡淡温热。这话叫她莫名动情,于是抬起了头看他。男人趁机赶紧给她戒指,说,我们订婚吧。你不要再在新区那里的夜场做事了,跟我回市区,就在家里呆着。晚上你若想去酒吧做营销经理挣点闲钱也未尝不可。

    她接过戒指,静静地沉默了一会儿,眼泪都快掉了,只道:你可真算是个好人……

    女子总归是女子,活得再铜墙铁壁都是漏洞百出的—硕大的钻石起码有十克拉,在灯光下这样灿烂夺目,绚丽好似漫长的幻觉:如同诺言一般的幻觉。

    她看着这四射的光芒,心里忽然好似有了久违的渴望和光明—这么久以来她都没有渴望和光明,那不是她应该有的东西,有了只会是劫难,可她这一次惊觉到自己的渴望:原来她想结婚。她需要结婚。

    这句话终于把她钓到了手—但她又错了,她不知道这句话不是婚姻承诺,只不过是追求手段之一:略有新意的那种。

    又跟这个男人荣华富贵了一些时日,出门一趟两个小时便可以花销三十万。她带了他的戒指,又可以做奔驰穿古奇,脚上蹬着香奈儿的高跟鞋,卡帝亚钻石手链在臂腕上晃着,步态妖娆娇矜,陪他出入各类场所,活脱一个贵家小姐—原来人靠衣装果然是真的。下午男子下班了便接她吃一顿饭,然后开车送她去市中心的高级夜总会上班。这样的有面子,她连走路都能多抬头了。

    过去小马哥见她,都是夜总会等场所,知秋浓妆艳抹,倒是还非常入眼,第一回过夜之后,小马哥躺在床上歇息,她进了酒店房间的卫生间关上门洗澡洗脸,彻底卸了妆,等到她出来的时候,男子张大嘴巴直愣愣地从床上坐了起来—吃惊得口无遮拦,情不自禁就问,我的天,你没化妆怎么是这样的?!

    也是—男人大都是一位女人的脸长得就是化完妆之后的样子罢。此刻她再无遮掩,脸上全无妆容:这样苍白瘦削,皮肤因为常年着妆而非常粗糙,没了假睫毛假双眼皮和浓重眼线,眼睛不过是小小的单眼皮,眉毛粗淡,胸部平坦如同小小男童,不过还是个瘦瘦的孩子—她的确是面目全非了。

    小马哥当即有受骗上当的感觉,原来贪恋的是个假人。他顿了顿,只是说:以后你在我面前还都是化妆吧。

    她也觉得失落,没有做声。

    他渐渐只与她再夜总会相见—那时她才是浓妆艳抹之后的美色女子。未婚妻是无所谓的,而未婚妻的床上义务可不是所谓的。两人之间只剩下了性:她吃了那么多次避孕药,忍不住傻傻地问:你不是想要孩子吗,我们生一个吧,为何还要我吃药。我很想有一个孩子……

    男子楞了半天才说,现在还不是时候,等我们结婚再说。

    我知道知秋一直都很喜欢孩子—在很多年之后她仍然对别人手里牵着的陌生小孩充满急切而外露的喜爱:甚至包括一切的动物—我见过她与我在晚上逛夜市的时候,遇到白天贩卖剩余的杂种小猫被丢弃,在街上喵喵叫着流量,她当即就把其抱过来,拢在怀里,顿时眼泪唰唰唰地掉,吓了我一跳。

    她抱着猫用脸蹭它们的毛(而我恐惧是否有跳蚤和虱子),一直哭着喃喃道:怎么这样,她们这么小就没了妈妈……你们的妈妈呢……

    我瞠目结舌—那个时候我也大都知道了知秋的经历—我不相信她为何在有些时刻还能这般天真善良若天使。

    后来这样的场景数次出现我也就不足为奇,只是每次她与动物呆在一起的时候,我还是很难将她一旦抱着动物时那副慈爱天真的形象与她的经历和性情联系起来。

    知秋不喜欢人。大约是人心的狡诈黑暗,她是在是见得太多,因此对人常常没有情分。唯独动物天真无知,一派柔弱动人,所以她又太多怜悯,这又如同于她在内心深处怜悯自己。

    跟了小马哥之后,她自知要做有身份的人,鸡头毒贩都不是有脸面的事情,她决定洗手不干,渐渐把手上的客户和手下的小姐等等交给阿美。阿美这么聪明世故,甜甜地叫,听您吩咐,放心吧,苏琴姐。阿美果然也事事都接手得很好,每个月如数上交利润,知秋慢慢不再操心,任由她去。

    等到小马哥带着她出现在自家的时候,对方父母目光落在知秋身上,来回上下冷冷打量了几番,一言不发。客厅里早就坐着父母给儿子安排好要结婚的门当户对的千金小姐,儿子自己带回来的寻欢女人他们根本无法接受。一对夫妇只顾与千金小姐热情寒暄,知秋尴尬万分地站在那里—不知有多少像她这样的女子被带回过家了。过了好一会儿,父母才背对着知秋说话,可是开口就问她出身,工作,年龄,奈何这些连知秋自己都说不出口。

    其实小马哥也走啊就自知不会与知秋结婚,求婚不过是想把她钓到手的伎俩。见识了她真面目之后便更加没有兴趣。

    可怜了知秋,一心想着可以结婚,做一个贵夫人,安安逸逸过相夫教子的日子,早就狠心放了手里的生计,各色各样的客户再来找她,她只是利利落落地说,“对不住大哥,现在不做了,准备结婚。有事找阿美。”弄得很是得罪。

    她那时还未学会要留后路。

    家里的保姆在饭厅的桌上摆好了大桌饭菜,低声说,夫人可以开饭了。小马哥的父母当着知秋的面,拉着千金小姐和儿子的手,非要他们肩并肩坐在一起吃饭,父母不停地找话塞住小马哥的嘴,不让他关照知秋—全家人把知秋晾在一边,视若不见,硬是连句请坐都不说。

    待他们都坐下了,知秋孤伶伶站了一会儿,顿觉一场梦寒,气得颤抖,索性撒泼道:你这个王八羔子,什么订婚戒指,求我我都不要,还你!

    多么烂俗的桥段—她摘下戒指扔了就转身走,小马哥追也不是,不追也不是。父母的脸色狠狠地压着他,又有千金小姐瞪着,他只得乖乖坐下来吃饭。这段闹剧又告了终。

    又一次泡了汤—总不能穿着一身古奇戴着钻石手链在破烂的月租房进进出出,平日骑自行车罢。她脱得干干净净,把昂贵的衣服首饰全都打包扔了回去,还是穿廉价的恤衫和牛仔短裙回到原处去,老老实实又一次从头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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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多个突然地循环,她还是没有学会绝望。

    但阿梅翅膀已经硬了,只不过顾及旧日感情,对她还算恭顺。和小马哥散了她便回来住在阿美的地方,暂时落一个脚。

    知秋回去不久,又有一个夜总会的徐老板找她做二奶,她正值心烦意乱,这男人又长得实在难以入目,她不赌气都看不上。徐老板纠缠她一两个星期,她夜里回了阿美的住处便跟她抱怨这男人如何搅她心烦。

    徐老板还不放弃,眼巴巴地在她面前一边敬酒一边讨好,吹牛吹完了 就来甜言蜜语,都是些她听腻了的东西。她很是傲气,眼见徐老板面子快要挂不住了,会动肝火,她便说,我给您介绍一个好的。阿美是我的好姐妹,她人漂亮乖巧,肯定能让您满意。

    徐老板顺着这台阶也就还是下了,知秋言出必行,约了徐老板和阿美三个人一起出来吃饭,极力撮合他们的事情。

    徐老板顺着这台阶也就还是下了,知秋言出必行,约了徐老板和阿美三个人一起出来吃饭,极力撮合他们的事情。

    饭局结束徐老板就带着阿美离开了,知秋看着他们走,大大松了一口气。阿美家贫,父母双亡,自从她背井离乡从从村出来跟着她这个女主人,算来也有一两年,早就成了谙知世味的风尘女子了—在这声色天地,不领教世味便无法生存。一个日夜就等于世间一年,催人心老。

    知秋见她可怜,一直待她不薄,几乎将她认作自己的接班人,一切东西都悉心传教给她—阿美第一次陪酒,客人便塞橡胶在她腿间令她夹着,谁输了骰子谁便去剥,客人一边剥一边当众拉她的内裤,阿美吓得直哭,客人扫兴要凌辱她,还是知秋赶紧过来叫了另外的小姐安抚客人,她才脱身;又记得第一次带她接客,第一次带她验货,第一次教她买卖……

    可是她明白阿美是情愿一直这样下去的:她还在那个世界拼命往上爬呢。

    这一次知秋仿佛亲娘看着闺女嫁了出去一般,颇有姿态地叹到,总算还是又给你暂时找了个人家,积了德。愿老天让我以后有个好归宿。

    可是谈何容易,阿美跟了这个徐老板不过为了捞钱,心里却怨恨不平:你苏琴平日回来只跟我抱怨这头猪有多恶心,想甩掉这个纠缠你就叫我去接这个男人,美其名曰给我找生计,你怎么不把你看得上的让给我?

    最终惹翻阿美的是,徐老板还是心不死,经常叫着知秋出来作陪。知秋知道这个圈子里做事不能太傲太绝,既然都拒了人家,这番打着朋友的面子来数次找她,她也不能说不,就这么嗨继续跟徐老板出来吃饭喝酒。他们一来二往下去,被阿美知道了,气得她拍案便起:不想要了就扔给我,扔给我了又想捡回去,把我当成什么东西!

    阿美翅膀已经硬了,知秋的生意她早就接受得差不多了,做得有声有色,又跟了徐老板,腰板挺得壁纸,这番不再甘心认她这个女主人了—-其实这是多么平常的事情。且不谈以德报怨,连知恩图报都常常是童话。

    阿美与徐老板天天在冰会里溜冰溜得天昏地暗,趁着他吸毒过后神智亢奋情绪激动时,不停跟徐老板念叨他追求知秋时,知秋如何在背地里奚落他是猪猡,如何只兑六十分的货狠狠骗他银子……两个吸得五迷三道的人顿时像是同舟患难一般抱头痛哭,连不离不弃的誓言都喊了一大番,徐老板听信阿美的谗言,骂知秋骂得狗血淋头,暴跳如雷,下了决心要收拾她,也算捡回自己往日在她那里丢尽的面子。

    新区的声色场所就那么几个窝子,阿美揽着徐老板凑在一起为知秋的事发飙,七日圈子里的阿兰就在旁边坐着吸烟。阿美气焰嚣张,跳过来指着阿兰说,我们过去都在她手下忍气吞声,今天的话你都听到了,我不怕你去告诉那个表子,以后有她好受的日子……

    阿兰抬头看了她一眼,默默不作声,心里也知道迟早要出事。

    可知秋对此还一无所知,阿美搬进了徐老板的二奶窝。她就一个人在阿美的住处睡懒觉,日日闲来无事,夜里醒来犯瘾了就找冰会的客户去溜几下,如此过了好些时日。

    阿兰遇到她,正是在一个冰会上。知秋喝醉了,见到阿兰便扑过去说,阿兰,阿兰,我真的想你。话音未落她眼泪便落了下来,脸上的妆都花了,如同小丑一般滑稽。阿兰镇定不言,静静烤着锡纸吸了一口,感到死亡一般和缓的释脱,就此任她抱着哭泣。

    那夜过去,天微微明了,知秋早已烂醉,伏在阿兰身边不省人事。阿兰拍拍她的肩,说,醒醒了,该走了。知秋迷迷糊糊含混发出几声,她人还是昏的。阿兰冷冷地笑,眼神仍然如冰冷蜥蜴,抽完一支烟,扶起知秋来,带着她回去。一夜大雨,树叶打落了一地,天地宁静,她们踩着积水和落叶慢慢走,入夕阳下散步的老人。

    但谁又能否认她们还这样的年轻。皱纹只不过是在心上。

    那日知秋在阿兰的住处睡了一整天,醒来的时候又是黄昏,阿兰正在煮皮蛋粥,电视机里在放香港警匪片,声音吵吵嚷嚷。她抽着烟,给知秋端了一碗滚烫的鲜粥来。

    知秋没有胃口,面容惨淡发青,看着阿兰的背影不说话。阿兰兀自坐在床沿喝粥看电视,知秋顿觉心里凄凉,俯下身去从背后抱着她。

    阿兰,你可曾想过离开这里。她突然问。

    阿兰静静反问,去哪儿?

    知秋倔强地说,结婚。我要过相夫教子的生活。这个世界我终于腻了。

    阿兰背对着她看电视,不由得笑了起来,结婚?你该不会真的以为你能够回到平静生活罢。

    知秋说,我觉得能。

    阿兰不接话,沉默了很久,不急不慢地喝完了粥,她才回过头来对知秋说,苏琴姐,你可要小心。有人想要赚你的命了。

    知秋一笑而过,说,我们已经如此,谁不是在赚别人的命。

    阿兰含义复杂地回敬一笑,不再多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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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过了两日,徐老板又叫她出来吃饭,邀请得盛情又殷勤,知秋本来就无事可做,爽快答应了下来。她不汉子道这是顿鸿门宴,吃得还十分痛快,阿美揽着徐老板左右伺候,知秋喝高了以娘家人一般自居,一大桌人吃得热热闹闹。饭局完了徐老板便说,走走走,我请客,你和阿美都跟我去溜几趟……

    知秋连想都未想便跟着他们去了一个冰会。这里以前没有来过,他们上了单元楼,打开门,两室一厅的地方,紧拉着窗帘,没有一丝日光,只开了昏暗的灯,八个男子在吸毒,四仰八叉地躺着坐着,屋内烟雾缭绕如同地狱。见人进来,他们纷纷抬起头,招呼徐老板:大哥好。徐老板和阿美引她进去,还客气叫她在沙发上就座。知秋以为还可以一边做生意一边蹭吸,未料到她刚刚坐定,徐老板便按住她,正反十几个耳光劈头盖脸而来,掴得她两眼昏花。

    表子,你背地里叫我猪猡,兑六十分的货给我,把我当傻子玩,我看你是**翘到头顶了。贱货一个立什么贞洁牌坊,今天我就把你送到这里,和爷几个慢慢消遣。

    她还痛得昏倒在沙发上爬不起来,徐老板骂完便朝那几个男子使了眼色,和阿美扬长而去,铁门应声关山。

    “十三个日夜的时间。整整十三个日夜。”

    许久许久之后,她才这样缓缓地,在一个静默如死的深夜告诉我,十三个日夜的时间,她被囚禁在这个没有一丝日光的房间里,八个吸毒亢奋的男子丧失人性禽兽不如,没日没夜地轮j她,做尽了不堪之事……又遭虐待:吸毒发狂的男子将玻璃冰壶敲碎,锋利的玻璃直接插进她的大腿,温热鲜血淋漓而下。他们将她打昏,又用烟头烫醒,身上到处是烫伤的水疱。她躺在地上,被当做麻袋一般踢来踢去,鼻青脸肿……男子的jing液混合着她伤口的汩汩出血,缓缓流下。又给她注射海洛因,使她犯毒瘾崩溃。她连惨叫都没了力气。

    在昏迷与醒来的间隙之间,她睁眼,闭眼,灯光便忽明忽暗,像是从生走到了死,又回到了生。在生与死之间,可以记得什么呢。可以见得什么呢。

    她这样的暗哑,再也发不出声音。静静伏在地上,如一只爬虫,野兽还在林中咆哮,她入爬虫一般静静蛰伏在地上,翻来覆去经受噩运般的蹂躏……此刻她却竟然感受到了天主之子的受难。

    光在何处……光在何处……

    人间充满憔悴和痛楚,我们罪孽深重,天主你可知道。

    要活下去,主说。

    我们的拯救,是要活下去。因为人间就是天堂,人间就是地狱,人间就是人间。

    ……人间就是无数人的活着。

    7

    阿兰发觉自己被阿美和徐老板盯了起来,便知道知秋已经遭了害。确认知秋失踪之后,阿兰为了救她,便偷偷去找三哥。三哥是新区最大的地头蛇,那里大半的酒店和海鲜城洗浴城都是他的,开发的楼盘无数,家里又极有背景,势力很大,无人敢得罪。她求三哥派几个弟兄,去叫徐老板放人。三哥与知秋曾有过几次照面,也是陪过他喝酒。他还记得那个瘦弱的小女子。

    三哥答应了下来,叫了一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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